根据《87978797威尼斯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安排,请符合备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备案和领取校园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人可于工作日到各自学习生活的校区领取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上街旗山校区“校园110”服务中心值班室(生活区大门,保卫处西102室),台江乌山校区南大门岗亭。
二、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具有与备案车辆一致的相关信息,再次申明不得转借、涂改、伪造或盗用,违者将予以通报并从严从重给予校纪处分。
三、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损毁、被盗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填写《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补换申请表》申请补领或换领。
四、没有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校园内使用,外来人员(访客)凭“访客通行证”进出校园。不符合登记报备规定的车辆未能及时处理的可自行停放至架空层停车位,停放期限至本学期末。
咨询和服务电话:0591-22862110。
附件:《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补换申请表》
保卫处
2020年12月8日
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补换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