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消联办〔2020〕25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主题“大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提前策划,部署开展系列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
(三)开展生命通道“大体验”。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体验活动,组织师生员工对工作、生活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1次疏散体验,学习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技能,提升单位火灾应急处置水平。
(四)开展消防隐患“大检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找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弱点、难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消防安全措施。
(五)开展消防安全“大提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校园广播电台滚动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新媒体增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工作提示推送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一项社会性、全面性活动,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围绕主题开展贴近实际、富有成效的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活动。
(二)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师生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格局。宣传活动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广泛宣传,形成机制。各单位要采用简报、校园专栏、网络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以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落实,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119”消防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请于11月23日前报保卫处。
(联系人:邓育新,13375006169,11811246699@qq.com)。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