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各品牌共享单车等)通行及停放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顺畅和环境优美整洁,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部署和公安机关及学校“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要求,结合文明校园环境建设需要,决定自10月15日起至本学期末,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非机动车通行及停放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所有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必须做到安全行车,文明礼让。2.严禁无牌无证、超标超限、违规改装、机件不全或刹车失灵的各种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通行。学校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无牌无证、超标超限、违规改装等违规非机动车辆的清理和查处,违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依法处置。3.上街校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已进行了重新规划,确定了50多处停放站点,所有非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到划有标线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黄色、白色标线站点均可),定点停放式共享单车——“飞鸽出行”请停放至安装有“飞鸽出行”标识的停车区域内(黄色标线站点),各种车辆停放时请将车头朝前,车尾向后,依次摆放整齐。整治行动小组将不定时开展巡查,对停放区域外的各种乱停乱放的违停车辆采取强制搬离措施。4.整治期间,为提高停放点使用效率,将对疑似废弃非机动车辆进行搬移,统一摆放到生活区西侧沙滩排球场外侧。请车主及时处置长期不用的车辆,或将车辆集中停放至生活区公寓21#楼架空层,被误清理的车辆,请车主自行前往沙滩排球场摆放点认领,无人认领的废弃无主车辆,学校将适时联合公安部门进行统一清理。 5.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师生文明行车和有序停放的教育引导,协助维护好本单位周边停放站点的停放秩序并形成长效机制。请广大师生及在校园内工作的其他人员自觉配合,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上街校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分布示意图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2018年10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各品牌共享单车等)通行及停放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顺畅和环境优美整洁,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部署和公安机关及学校“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要求,结合文明校园环境建设需要,决定自10月15日起至本学期末,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非机动车通行及停放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必须做到安全行车,文明礼让。
2.严禁无牌无证、超标超限、违规改装、机件不全或刹车失灵的各种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通行。学校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无牌无证、超标超限、违规改装等违规非机动车辆的清理和查处,违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依法处置。
3.上街校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已进行了重新规划,确定了50多处停放站点,所有非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到划有标线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黄色、白色标线站点均可),定点停放式共享单车——“飞鸽出行”请停放至安装有“飞鸽出行”标识的停车区域内(黄色标线站点),各种车辆停放时请将车头朝前,车尾向后,依次摆放整齐。整治行动小组将不定时开展巡查,对停放区域外的各种乱停乱放的违停车辆采取强制搬离措施。
4.整治期间,为提高停放点使用效率,将对疑似废弃非机动车辆进行搬移,统一摆放到生活区西侧沙滩排球场外侧。请车主及时处置长期不用的车辆,或将车辆集中停放至生活区公寓21#楼架空层,被误清理的车辆,请车主自行前往沙滩排球场摆放点认领,无人认领的废弃无主车辆,学校将适时联合公安部门进行统一清理。
5.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师生文明行车和有序停放的教育引导,协助维护好本单位周边停放站点的停放秩序并形成长效机制。请广大师生及在校园内工作的其他人员自觉配合,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上街校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分布示意图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