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保卫[2014]14号
各学院(部)、各研究院(中心)、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州市消防支队监督抽查通告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至30日开展2014年第三季度暨国庆假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本部所有单位,重点是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各学院的学生活动中心、食堂操作间、空调机房、配电间等。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二)是否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疏散演练等情况。
(三)学生宿舍、礼堂、食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各部位的用电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用电线路负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学生宿舍有无违规使用电器等。
(五)消防设备及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及消防水源等灭火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各单位落实消防检查登记本(四个记录本、两张检查表及每月“四个能力”评估报备表)记录情况。
三、检查方法
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火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努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全力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隐患整改。各单位要把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作为整治的重点。要对管理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并“定人、定时、定责”及时整改隐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有效改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深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师生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深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必要的消防技能操作和火灾现场逃生训练,使学生掌握学习、生活中的防火、灭火和疏散自救逃生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自查情况请于9月26日前,以表格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上交保卫处。保卫处将与学校有关部门一起于国庆前组织对全校的消防安全及记录本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联系人:邓育新 联系电话:22862032
87978797威尼斯保卫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